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鸣波、胡明朗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03-29 04:55:37 - 重庆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鸣波、胡明朗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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