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三分类为什么会出现?

2024-03-29 13:59:23 - 中国信托业协会

转自:中国信托业协会

2023年3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正式下发,并于同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通知》中,信托业务被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慈善公益信托,共三大类25小类。新分类在科学研判宏观经济发展阶段以及信托制度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为信托行业实现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之相应,我们再尝试探讨,信托业务三分类出现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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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信托基础理论逻辑

信托以信任为基础,是一种为他人服务的制度安排,具有利他性、服务性、灵活性的典型特征。

一是信托的本质是基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关于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的法律关系。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任而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二是具有产权非交易性转移、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权属分离性和整合性的特征。通过信托财产权的转移登记实现财产权利和利益分离、通过赋予信托财产独立性而具有破产隔离功能和受托人“尽职免责”有限责任、通过信托管理连续性安排使信托财产管理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优点等。

三是应用范围广泛,被认为可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信托法律关系除规范了信托当事人权利和信托财产特殊属性外,对于委托人是一人还是多人、信托由委托人主动发起还是被动发起、受益人是自益还是他益、受托财产形式是货币还是财产、受托人处分管理信托财产的具体方式等,均无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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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信托发展历史逻辑

信托业的发展历史表明,信托应用范围广泛,业务形态多样,本质是依托信托制度,结合不同功能,满足特定时期社会发展需要,从而解决现实问题。

一是信托应用范围广泛,因发展背景差异,各国信托业各具特色。如英国是民事信托发源地,其传统的公益信托非常发达;美国是证券投资信托的起源地,其创新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独具特色;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通过《贷款信托法》,创造了以发放中长期贷款为主的金钱信托等。

二是不同国家信托具体业务形态虽无定式,但均是在信托法律架构上开展的业务。信托本源属性取决于信托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和特殊功能在信托业务活动中得到的维护和体现,并不取决于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

三是信托机构为服务特定时期的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补充相应功能。如美国最早成为信托机构的是一家纽约州保险公司,其后专业信托公司才发展起来;19世纪,信托公司被允许经营银行业务;1913年《联邦储备银行法》允许国民银行经营信托业务。二战后的日本,银行可以兼营信托业务,而信托公司则先改制为银行后反向兼营信托,成为信托银行。

四是制度、监管变革是信托功能有效发挥的保障。如美国养老金体系的建立使养老金和退休金信托获得了长足发展;日本监管机构创设贷款信托制度,推动信托融资功能的发挥;台湾地区立法要求预付款强制托管,为预付款信托创造了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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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信托中国现实发展逻辑

回首中国信托业的40年,坚持如一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

1979-2000年,采用银行模式办信托。

当时的中国面临着银行少、资金少、制度少,信托业承担着弥补银行业不足和金融改革排头兵的历史使命。随着传统金融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银行业不断市场化,证券业异军突起,公募基金不断发展。我们以公募基金为例,1998年3月,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的设立为起点,到2003年中国银行推出外币理财产品“汇聚宝”。信托业的使命悄然完成,而此时信托法律没有及时确立,造成了信托业的错位经营。

2000-2017年,信托业务不断探索创新。

2001年《信托法》颁布,明确了信托法律关系和信托公司主营业务,但社会层面的接受和认识程度不深,很多信托公司开展了大量的自营投资,以固有业务为主。

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信托公司开始逐渐探索信托业务。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中国经济增速快速回落,出口出现负增长,大批农民工返乡,经济面临硬着陆的风险。为了应对这种危局,2008年11月,政府推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投资4万亿元。2011年,央行连续7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资金头寸紧张的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存款渠道不如四大行和城商行,通过扩大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以较高的收益率吸引资金流入。

银行理财产品竞相发行,带来了部分存款资金不停“搬家”,在不同理财产品中腾挪,寻求更高的收益率。在这样背景下,整个资本市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扩容,银行理财成为资产管理第一大行业,公募基金受制于资本市场不完善、不稳定,增长态势逐渐放缓,信托公司主要发行非标债权融资计划,服务于城投公司和房地产企业。发展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发展异化,部分银行成为了股东圈钱工具,部分信托公司成为了套利通道、类银行信用中介。

据wind数据显示,从2012年底到2021年底,资产管理行业从26万亿元,增长至130万亿元,增长了4倍;银行理财从6.7万亿元,增长至29万亿元;公募基金从2.8万亿元,增长至25.56万亿元,成为第二大资管行业;信托公司从7.47万亿元,增长至20.55万亿元,从位列行业第二,下降至行业第四;保险资管从6.85万亿元,增长至23.23万亿元(2021年末,保险资管产品的余额为3.20万亿元,其中既有保险资金,也有保险业外的资金);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从1.9万亿元,增长到8.24万亿元;私募基金自2013年纳入证监会监管,截至2021年底,基金管理规模为19.76万亿元。

2018-至今,在信托机制下办信托。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从“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出发,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转变原有的粗放野蛮行业发展方式,解决资产管理行业前期爆发的诸多问题,如刚性兑付、期限错配、杠杆放大风险等。由此,资产管理行业有了新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强调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重要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信托业进入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开始不断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阶段。

我们以中信信托为例,从公司组织架构层面,依托三分类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优化组织架构,做好人才储备;从信托产品/服务层面,依托信托账户,弥补大型金融机构在客户服务中的空白,做好大型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通过自身投研能力,或和优质私募等机构合作,提供多元金融产品,比如创设了众多证券投资服务信托产品,服务不同客户的财富需求;通过资产服务信托,为个人客户提供养老、传承、保障等服务,比如2014年,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推出保险金信托产品,成为首个中国大陆地区的保险金信托产品,针对老年人养老需求创设了特殊需要信托等;为企业客户提供养老、资产证券化、风险处置等服务,比如海航破产服务信托。从信托作用层面,依托信托制度优势,持续创新制度工具,比如不断创设资产服务信托服务场景,拓宽慈善公益信托覆盖范围等,尝试解决公共领域中现实难题,防止社会断裂与冲突,增进社会公益,助力共同富裕。

探索、发展上述信托功能是信托业的使命和方向。

来源:中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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