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上交所新发布一则IPO现场督导案例

2024-03-29 21:30:41 - 会计雅苑

涉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上交所新发布一则IPO现场督导案例

涉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上交所新发布一则IPO现场督导案例

本所对发行人C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行人C的主要产品为特种材料,生产过程主要为主要原材料与辅材的物理共混。发行人C所处领域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但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现场督导深入分析发行人生产业务特征和内部控制流程,将保荐机构成本核查有效性作为重点核查事项之一,发现保荐机构执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领料核查方面。发行人成本结构以直接材料为主,日常生产中按物料清单(BOM)在系统内自动生成生产订单和领料单。督导发现,保荐机构未充分关注所获取领料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其一,对ERP系统领料信息的可靠性复核不到位,发行人报告期存在新旧业务系统更换,旧系统的生产领料信息于报告期内手工集中录入新系统,但新录入信息在时间、重量等关键信息上与旧系统存在较多差异,保荐机构未充分关注前述差异并核查差异原因;其二,对发行人系统领料数据与底层单据间的信息一致性复核不到位,保荐机构抽取了发行人ERP系统内部分批次产品的原材料投入表单及对应底层领料单据,但未关注到领料单数量与原材料投入表单数量不符,亦未关注到单据上显示的物料间配比与系统中的BOM存在差异。

二是生产核查方面。发行人主要生产工序依次为领料、配料、投料、挤出、质检、入库等,其中挤出为瓶颈工序,各阶段涉及的材料重量、生产时间等信息均留存于相应单据中。督导发现,保荐机构对生产过程的底层资料复核不到位,其一,对生产单据样本的复核不到位,未关注所抽取发行人生产单据间存在的投料重量小于产出重量(与发行人生产工艺不符)、后段工序时间早于前段工序时间等异常情形;其二,对瓶颈工序产能与产量的匹配性核查不到位,针对发行人存在的产量超设计产能情形,保荐机构以全年无休的生产时间作为参数进行了理论产能的匡算,并将其与实际产量进行比较,进而得出无异常的结论,但未关注到发行人生产记录中存在各机器的实际运转时长,且最高实际运转时长不到全年无休时长2/3的情形,如按机器实际运转时长测算,存在部分年度匡算产能无法支撑产量的情况。

三是产出核查方面。发行人产成品入库环节涉及生产与仓储交接,具体为生产部门填列生产报表、仓管员点验无误后生成产成品入库工单。督导发现,保荐机构对产量核查程序及投入产出分析程序的执行不到位,其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产量数据是依据存货期初数量、期末数量、本期销售数量倒轧得出,该数量与底稿中留存的多版产量数据间差异较大,且均与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后提供的产量数据存在差异,保荐机构未对产量数据准确性进行有效复核;其二,投入产出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相关分析主要以前述未经复核的招股说明书产量数据为基础,保荐机构也未进一步核查投入产出分析中主要原材料投入量小于产出量的原因。

针对生产基础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复核不到位以及相关程序执行不充分的情况,保荐机构未能充分说明前述差异对发行人成本完整性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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