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82证券简称:理工导航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杰乾盛”)持有公司股份从6,600,000股减少至4,399,900股,持股比例从7.5000%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国杰乾盛发来的《关于持有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低于5%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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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中数据之间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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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2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理工导航
股票代码:6882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1号楼1-6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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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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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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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国杰乾盛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6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从6,600,000股减少至4,399,900股,持股比例从7.5000%减少至4.9999%,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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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00,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5001%。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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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