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中学党支部专题研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2024-04-29 11:03:10 - 中国衡阳新闻网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朱靓报道 为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精神,促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继续推进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4月28日,酃湖中学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研讨会议。

酃湖中学党支部专题研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在会议上,酃湖中学党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共同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中总结到教育惩戒权是教育者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课堂秩序,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权,针对违反学校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进行管理的教育管理权。教育惩戒权涉及到教育、心理、法律和伦理等多个领域。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点。第一,教育惩戒要把握好合理的限度。教育惩戒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第二,教育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此外,在实施教育惩戒是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最后,教师作为实施教育惩戒的主体,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会后,老师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感想,好的教育是唤醒、引导和纠正错误并存的。教育有法,但教无定法,无论是表扬还是惩戒,其本质都是培育和唤醒,只有做到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尺度和温度并存,我们的学生才会明白人生在世“有足有不足,有可为有可不为”的道理。

原标题:酃湖中学党支部专题研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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