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护航三峡坝

2022-06-29 10:42:30 - 媒体滚动

“在巡回法庭的接续努力下,湖北省秭归县兰鑫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人员应承担的403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标志着这个中央环保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得以有效整改。”6月28日,来自三峡库区的法官马尚刚说。

马尚刚所说的是“巡回法庭”,是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于今年5月成立的“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目的是通过成立一个专门的审判组织,来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达到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统一审判标准的效果。

秭归是三峡坝上库首第一县,也是“上控巴蜀,下引荆襄”战略要地,具有承东启西、东西推进的独特区位。该县有常流溪河135条,分别汇入长江南北的8条水系注入长江,肩负着护航一库清水永续东流的历史任务。

“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及支流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秭归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卫海说,这其中,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涉及环境污染、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前,为切实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落到实处,秭归法院开展了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探索,集中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类案件,成功审理了首例以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人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湖北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长江保护法》施行后,秭归法院在先期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开启了新的探索。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就设在处于香溪河、吒溪河和长江主航道的交汇处的归州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表示,该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宜昌、秭归两级法院为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实施作出的探索。

“我们将持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这篇大文章做好,为实现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最好方式守好三峡库区生态屏障贡献司法力量。”秭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骆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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