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盈拓润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29 14:51:0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行政处罚查询_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盈拓润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盈拓润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68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市监处罚〔2023〕68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盈拓润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397137393

工商注册号

110114018974722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陈杰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十二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16年05月份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被举报页面内容,该页面内容含有被举报的广告内容“一种可变负荷信号源”,专利号“ZL201520408896.7”及“一种电缆线路故障指示装置”,专利号“ZL201520408882.5”。经调查核实,上述两个专利“一种可变负荷信号源”及“一种电缆线路故障指示装置”均是由杨业发明的,专利号分别为“ZL201520408896.7”及“ZL201520408882.5”,专利申请日均是2015年06月12日,专利权人均为当事人,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均是2015年09月16日,上述两个专利的专利权期限是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但由于当事人业务量小,经营困难,未及时缴纳年费,导致上述两个专利于2016年06月12日失效。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被举报内容时,其专利“一种可变负荷信号源”及“一种电缆线路故障指示装置”并未失效,但是当事人在后续维护其公司官方网站时,未及时对网站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未及时将失效的专利证书广告内容进行删除,在对当事人提取完现场笔录之后,当事人已经对上述内容进行删除。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1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