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
2024-06-29 09:01:00 - 广西新闻网
转自: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飞波郑丛旭)针对近年来我区一些地方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存在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联合出台《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管理、验收等重点环节提出规范性要求。
《办法》适用范围为广西行政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土地复垦项目、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实施“建管分离”机制,实行信息化监管。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实施方案,一般由自治区审查同意;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方案,一般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使用自治区财政的生态修复项目,应在资金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开工条件;中央财政支持的生态修复项目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办法》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