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丨法槌铿锵,母亲河边的一座专业法庭

2024-06-29 16:26:5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是山东省首个以‘黄河生态’命名、带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记者近日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举办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年宣传活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接受采访时向记者介绍道。

齐河是德州市唯一的沿黄县,黄河在齐河县境内蜿蜒62.5公里。据了解,齐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齐河县地处黄河北岸的地理优势为依托,探索建设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该法庭于2022年10月份投入使用,2023年11月正式挂牌。

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丨法槌铿锵,母亲河边的一座专业法庭

其中,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对县域内生态环资类案件、生态城园区(辖区)内涉旅游类案件、涉企业案件、涉医教类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这样便于将涉黄河流域的环境案件统一尺度、统一裁判,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推进黄河保护法实施。”张磊说。

审判案件惩罚不是目的,如何能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黄河生态城法庭深入贯彻黄河保护法,尝试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体系。

今年6月,由黄河生态城法庭宣判的“高某、张某等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山东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案件中高某违法收售废机油2900余吨,涉案金额900余万元,造成沿黄河流域共计1000余立方米土壤被污染。审判环节,法庭认定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让行为人充分承担修复责任,实现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既实现了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力打击,也是贯彻落实修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对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张磊评价道。

为进一步加强协作,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齐河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探索建立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人大监督工作同司法工作有机融合。

于是,从诉前调解到庭审旁听,从审前和解到检察听证,从视察调研到执法检查,从研讨交流到履职培训、从“两官”评议到普法宣传,从案件听评到监督执行……人大代表在更广领域、更深程度上依法履职,做到了监督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助力不添乱。

“加入联络站后,我参与了黄河生态城法庭一起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前调解、旁听庭审,并以此为案例提出对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讲的建议,最终得到了法庭的采纳。”齐河县人大代表、山东纵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春钰告诉记者。

谈及未来,黄河生态城法庭庭长李思强表示,将进一步保护好母亲河,全力为齐河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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