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动起来|汛期,请务必防范血吸虫病!

2024-06-29 23:09:03 - 湖南日报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汛期血吸虫病流行区人群接触疫水的机会增加,感染血吸虫的风险随之增加。”今天,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防治部专家王慧岚针对汛期预防血吸虫病做出重要提示。

科普动起来|汛期,请务必防范血吸虫病!

▲不接触疫水。“洪水期间,不接触疫水。因抗洪抢险必须接触疫水,要做好保护措施,涂抹防护药膏或穿戴防护用品。”王慧岚指出,若未采取保护措施在流行区或可疑地区接触洪水,要在接触后30—45天内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相关检查,发现感染应尽早治疗。

▲安全用水。广大群众请不要喝生水,应该选择喝烧开的水、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或经救灾指挥部认可的饮用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

▲加强粪便管理。王慧岚指出,如需修建临时厕所,应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切断传播途径。“灭螺是预防血吸虫病的关键,要对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进行大规模的灭螺活动。”王慧岚提醒,大家要做好家畜圈养,禁止在有螺地带放牧,防止家畜粪便直接流入水中,并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家畜查病和化疗工作。灾后对传播风险较高地区的牛、猪等主要家畜,应进行一次吡喹酮普治。

▲做好健康教育。汛前,要对居民点附近的易感地带用药物灭螺;汛中、汛后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尽量避免非生产性接触疫水,水灾后积极接受血吸虫病检查和治疗。

那么,假如接触了血吸虫疫水怎么办?

王慧岚指出,血吸虫感染的主要方式为人体通过接触疫水(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而感染。

“接触了血吸虫疫水就可能感染血吸虫病,应观察是否有血吸虫病症状;一旦确定得了血吸虫病,应尽早治疗;如不能确定,也可预防性服药治疗。”她指出,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采取对症治疗无效时应及时就医。

此外,在接触疫水部位可出现皮肤红、脚发痒等现象,但一般会在2至3天自然消退,有部分人接触疫水后无任何异常表现,但在接触疫水15天后抽血化验可能出现阳性反应,35—40天后可在粪便检查中找到血吸虫卵。目前治疗药物叫吡喹酮,此药毒性低,疗效好,服用方便(吡喹酮可在当地血防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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