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法律探讨:小小种子是否关涉商业秘密?

2024-07-29 08:45:57 - 媒体滚动

转自:新安晚报

一场法律探讨:小小种子是否关涉商业秘密?

2022年10月18日,合肥市检察院干警对合规企业开展回访。

1978年,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做了重要的思想先导和理论准备,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当年12月,在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大包干”,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帷幕。自此,敢于创造、敢于担当、敢于奋斗的“小岗精神”就深深镌刻进了安徽人民的血脉里。赓续着小岗村的实践基因,合肥市检察机关将“小岗精神”融入到检察能动履职之中。

2022年10月,一起“套包”种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移送至合肥市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粒小小的种子是否与新质生产力有关?“套包”种子的行为又能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这两个问题,在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内部引发了一场大讨论。“我们之前从未办理过种子类案件,对于其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心里也没有底。”该案承办人、时任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黄小欣向记者讲起了办理此案的经过。

案涉种子名为“荃优822”,是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荃银公司”)和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下称“皖农公司”)选育的水稻品种。2019年,“荃优822”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获得品种审定证书。2019年和2020年,皖农公司与福建省某种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福建省某种业公司生产“荃优822”稻种,并保证亲本种子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等。随后,皖农公司将亲本发放给福建省某种业公司,用于生产“荃优822”稻种。然而,福建省某种业公司通过谎报种植亩数等方式骗取额外的亲本进行种植,并某种业公司对外销售。2019年至2021年,这两家公司通过销售“荃优822”稻种,非法获利高达百万元。

“该案的最大难点就是罪名的认定,到底能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我们一时也拿不准。”黄小欣说,办案检察官不仅进行了系列亲历性审查,而且多次向有关专家学者请教。该院为此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进行讨论研究。通过讨论,大家形成了共识: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乎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关涉农产品全球竞争力,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必须像保护其他领域的科技创新一样保护种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检察机关最终审查认为,亲本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属于荃银公司的核心秘密,从未对外公布过。而且“荃优822”稻种也是荃银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杂交技术同样不为公众所知悉。“别小看这一粒种子,它可是科学家从成千上万粒种子中选育出来的。从田间地头到实验室,再从实验室回到田间地头,选育一个品种,我们需要花费5年左右的时间。”荃银公司党委书记谢庆军对不法分子“套包”“荃优822”稻种销售的行为很是愤恨,“他们伤害的不仅是我们公司的利益,更是老百姓的利益。没有经过专业加工的种子,种植后的产量和质量必然受到影响,最终影响的还是老百姓的收成。”

目前,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已开庭审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今,这一理念已经牢牢印刻在安徽检察人的脑海中,并不断践行。

据了解,全省三级检察院已成立3个知识产权办案中心、43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并依托这些专门组织实现涉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综合履行。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起诉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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