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2024-07-29 10:58:12 - 中安在线

转自:中安在线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在G4221沪武高速公路设立博望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博望收费站”;同意在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设立青草收费站,由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青草收费站”。

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4221沪武高速公路

博望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4221沪武高速公路博望互通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4〕1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4221沪武高速公路设立博望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博望收费站”(位于K89+115M处)。

二、博望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溧芜高速公路芜湖至雁翅段等3条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7〕212号)执行,至2043年12月30日止。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

无为至岳西段青草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新增青草收费站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4〕10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设立青草收费站,由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青草收费站”(位于K134+303M处)。

二、青草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关于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23〕223号)执行,至2053年10月27日止。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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