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丽水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了

2024-07-29 18:18:04 - 浙江发布

转自:浙江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批复,原则同意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丽水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了

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丽水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了

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丽水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了

《规划》是各县(市、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

丽水市莲都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2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9.5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6倍以内。

龙泉市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8.3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青田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8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14.9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云和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0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5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3.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庆元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7.8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8倍以内。

缙云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6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8.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遂昌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9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8.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8倍以内。

松阳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5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9倍以内。

景宁畲族自治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40.4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严格保护和集中整治碧湖、松古、壶镇等耕地集中片区,优化菌菇、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空间支撑。提升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等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

统筹城乡生活圈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保护浙西南传统村镇文化肌理,加强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国土空间设计引导,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打造富有“山水融城”特色的城乡风貌。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湿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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