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2024-07-29 18:54:06 - 格上理财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近日,中基协在“AMBERS系统-产品备案-产品重大变更“”中,新增了“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按钮(如下图)。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01

适用情形

对于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应用场景,AMBERS系统也在提示框中已经给出了详细解释:

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

指因私募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由原管理人向协会提请变更申请的,由新管理人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

(1)原管理人依法解散、注销,依法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2)原管理人被协会注销、撤销登记;

(3)投资者、私募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均无法与原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

(4)其他特殊情形。

02

提前准备四类文件

根据AMBERS系统的提示,在发起“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流程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下面四类文件:

1.变更管理人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

2.变更管理人的协议或者决议文件;

3.解除原基金合同或者委托管理协议的法律文件;

4.新基金合同或者委托管理协议。

03

三步完成变更操作

材料准备齐全后,可由新管理人向协会履行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手续。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新管理人登陆中基协AMBERS系统,点击“产品备案-产品重大变更-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第二步:选择需要变更的“产品名称”,此处可支持关键字搜索。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具体内容可参考下图: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中基协AMBERS系统:新增特殊类基金管理人变更功能

此功能直接解决了对于原管理人失联、破产、被注销后,基金产品无管理人状态,且无法由原管理人发起管理人变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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