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08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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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24年2月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5,2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8,780.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退休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2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4年7月1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80,422,398股变更为771,694,3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事项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4、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营养”)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至660万元,公司减少认缴出资1,34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动物营养股份,动物营养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07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1)。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08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1)。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08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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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一一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由于“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403.56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流,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杭州下沙支行;账号:633344151)进行了销户。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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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民生银行杭州下沙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3344151)已于2024年5月31日注销,本期利息收入3,629.57元已随节余资金一并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流。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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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