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专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2024-08-29 11:58:53 - 民生周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主任、教授 褚松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低碳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以“制度、体制、体系”三位一体建设生态文明,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的良性互动,一方面,需要从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把握规律、找准方向;另一方面,要以深化体制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

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系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显著提升了我国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和变革性实践,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一是优化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政策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新格局,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

二是构建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构建起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和宪法,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保障生态安全的法律,修改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立改并举,统筹解决了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的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经过不懈努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性制度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基本形成覆盖各重点区域、各种类资源、各环境要素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制度之治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是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生态环境全民共治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变。

不断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得到全面压紧压实。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上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

《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并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3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目标和方向。

(一)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

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是支撑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总书记2016年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1年强调“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进一步增强“梁”和“柱”的牢固性和持续性,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需要分类精准施策,二是需要强化系统集成。

分类精准施策:生态文明基础体制主要包括法律规划类制度、监测监管类制度和产权管理类制度,每一类制度都需要解决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里能做哪里不能做、何时做及何时不做、做得效果好不好等问题。因此,应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强化系统集成: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多区域,因此,《决定》强调“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出台近百份改革文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得以初步构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必须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

一是要通过制定更高的管控标准、出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二是要坚持政策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通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新活力。三是通过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共担、生态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一体化的自然生态修复与保护的制度体系,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污染防治。

生态补偿可以有效防止生态资源配置的扭曲和低效率,促进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但是我国目前生态补偿范围偏窄、标准偏低,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受益地区向生态受损区的合理经济补偿,建立基于自愿行为的利益均衡和激励相容机制。抓紧清理部门法规和生态补偿政策之间相互冲突和重叠的部分,形成生态补偿的系统性合力。

(三)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关键是处理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运用政策工具激发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二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从根本上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牢牢守住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底线。

三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推进煤、油等传统能源的清洁化利用以及新能源的开发工作;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要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在制度保障方面,要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良性互促,就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全面贯彻到实践当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原文刊载于2024年第17期《民生周刊》杂志

原标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主任、教授   褚松燕

编辑| 姜玉函

责编|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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