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热力取暖费收费标准!

2024-08-29 16:29:53 - 媒体滚动

转自:唐山广播电视台

暑去秋来

又要到了一年一度的采暖季

先一起看看

唐山热力的热费标准

按面积收费标准

1、居民住宅: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2008】51号”《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集中供热2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2、非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2】28号”《唐山市物价局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34.3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

按热计量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建设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09】8号《关于调整市区计量供热价格的通知》,热计量热费=9.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1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2、非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2】28号《唐山市物价局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热计量热费=17.15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折合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225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3.按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2007】23号文件规定,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现行办法计收热费(即按面积收费结算)。

代收代缴小区

如何规定

对于代收代缴供热小区,我集团公司专门与之签订供用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热、收费。热费由小区物业公司直接向热用户收取,然后集中支付给我集团公司。

滞纳金如何收取

按照“谁用热、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和2013年11月1日颁发的《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3】2号)中规定的热费预缴政策,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前足额缴纳热费,如在当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清热费的,供热单位可自次年1月1日起按拖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串联用户更要注意此项规定)

近日

唐山多家热力公司

发布2024年采暖期缴费启动公告

遵化市富奥热力

各热用户:

我公司定于9月1日开始,在公司一楼收费大厅收取2024-2025年度取暖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未安装热计量的热户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居民21元/建筑平方米;非居民27元/建筑平方米,单层供暖加收20%热损失费。

2、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实行两部计费法,按照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停业务:

1、报停的用户须于2024年10月15日前(注: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收费室办理报停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并视为当年正常采暖,全额收取采暖费。

2、申请报停用户请自行泄水并关闭室内阀门,如不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热户自行承担。

收费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30—5:30(周六、日正常上班)

收费地点:遵化市富奥热力有限公司一楼收费大厅(团练屯红绿灯南行700米路西)

收费方式:现金 

咨询电话:6838659(周六、日正常上班)

遵化市富奥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5日

遵化东城热力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用热户:

您好!为保证本年度采暖期正常有序供暖,保障各用热户温暖舒适过寒冬,我公司于9月1日开始办理取暖期缴费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缴费时间:9月1日至11月15日。

2、缴费方式:

①、线上缴费进入下方公众号 (缴费流程将后续发布)

②、线下缴费:东城热力收费大厅现场办理

以下情况用户、今年只能在收费大厅现场办理缴费业务并带齐以下证件:

①璞樾风华、金凤华府三期、金玉学府(需携带房本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②各小区门市。

③各村用暖用户。

④上年度报停及往年未用暖用户。

⑤融鑫园、电力公寓(含平房)、化肥厂家属院等小区部分用热户供热面积与房本面积不符,需重新核实,办理各项业务时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如需代办的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外还需要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为避开缴费高峰,请各用热户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7:30-11:30 下午:2:00-6:00

收费热线:6902116报修热线:6625081 6625082

     遵化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迁安市供热管理中心

为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现就2024-2025采暖期办理停、复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办理地点:迁安市钢城大街东段路南(燕山医院对面)市供热管理中心收费大厅。

3、如用户不办理停热手续,至次年1月31日前经催告仍未缴纳热费的,将采取停止供热措施。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1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用户应及时补缴到位。

4、上一采暖期已经报停且本采暖期继续不用热的用户,无需再办理停热手续。

5、以下情况不得申请停热:不符合分户供暖且达不到室外锁闭要求的、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其它可能危害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情形,不能办理停热。

6、办理恢复供热的用户,如有历史欠费情况,需补齐相关费用及缴纳本采暖期热费。    

7、办理停、复热手续原则上应用户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一并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政策咨询电话:7633017、7633977。

南堡开发区热力公司

尊敬的热用户:

*为方便广大热用户缴费,避免出现错交误交现象,我公司自9月23日开始办理用户信息卡,做到一卡一户,持卡缴费。需要广大热用户携带业主身份证、房本或购房合同领用户信息卡,望广大热用户积极配合。

2024-2025年度供暖季马上来临,我公司自9月23日起开始办理年度取暖费业务。(2024-2025年度取暖费价格为居民用户每平方米19.5元,非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34.3元(以上全部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一、交费方式

1.服务大厅窗口交费(现金、POS机刷卡)

3.微信生活缴费:点击进入微信服务→生活服务→供暖费→唐山市南堡热力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缴费

4.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热付通)

5.银行缴费:张家口银行自助设备进行缴费

二、交费时间

南堡热力定于2024年9月23日开始办理暖度取暖费业务。

三、交费地址:南堡开发区国家电网东侧热力公司服务大厅

四、收费大厅电话:8512163 24小时服务热线:5959000

重点提示:

*1、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32条规定,符合分户供暖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的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本年度不用暖的用户不论并联用户还是串联用户一律需要办理停暖手续,截止办理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有此类业务办理需求的热用户自2024年9月1日起可到我公司业务大厅办理,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在规定时间办理过停暖手续的用户需恢复用暖必须到供暖收费服务大厅办理恢复用暖手续。

特殊提醒:如有特殊情况需逾期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可延期到2024年11月15日,但2024年10月8日注水以后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需签订责任承诺书,停暖后阀门管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后果由热用户承担。办理停暖的用户后续一律切断管道(并联用户),请广大用户慎重考虑。

2、串联用户自愿拆除室内供暖设备的,经过热力公司录像取证核实无需缴纳取暖费,直接办理停暖手续。不拆除室内供热设备的串联用户办理停暖,需要全额交纳取暖费,在供暖期间我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后确认无人居住扣除30%热损,退70%取暖费。退费时间:次年3月15日正式停暖以后或另行通知;

3、缴费或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携带用户信息卡。

4、需要换取正式发票的请于缴费当月换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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