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被提起公诉

2024-08-29 15:55:57 -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8月29日,据高检网消息,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红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去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张红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红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红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16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红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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