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多有捐献者的报道,却少有受捐者的“回声”?|九派时评

2022-09-29 12:45:20 - 媒体滚动

转自:九派新闻

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易国祥

最近,两则与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有关的新闻引起了广泛讨论。一则是参加过长津湖战役的92岁老兵孟照起,在重病期间,决定捐献遗体(角膜);二则是江苏18岁女孩陆希维不幸意外去世后,其父母决定将其肺、肝、肾和眼角膜分别捐献给了6名患者。

为什么多有捐献者的报道,却少有受捐者的“回声”?|九派时评

“一生都在发光发亮,老人真的做到了。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致敬最可爱的人。”“垂暮之年,还想着怎么回报国家和社会,这种精神真叫我们这些后辈钦佩。”老兵决定为国家作最后一次贡献,深深感动全网。

“她的生命以另一种崇高的方式一路生花。”“真的不想以这种方式认识你。”“美丽的她走了,心却依旧跳动在人间,感受更多精彩。”“天使遭遇意外,爱却遗落人间。”“用青春之肌体,续青春之世界。”这是网友对“遗爱天使”发自心底的怀念与赞美。

捐献遗体,一般是供国家医疗科研机构解剖研究。捐献人体器官或人体组织,一般是移植给身体有需要的受捐人。对于后一种情况,捐献者于受捐人有再生之恩,受捐者的感恩往往发自肺腑,但来自这个群体的声音似乎很少被听到。

记得2015年的央视《焦点访谈》讲述了武汉歌手姚贝娜不幸去逝后,她的眼角膜送往成都,让一个23岁的失明小伙很快恢复了光明。小伙说,以前我是一个怕黑、懦弱的人,以后我要自信阳光地去努力工作。巧的是,这个重见光明的小伙叫“董亮”。

姚贝娜去世后,她的父母执行了女儿临终前的遗愿,同时也签署了自己捐献眼角膜的协议。受捐人董亮的母亲听到这样的消息深深感动,当即也与有关机构签下捐献眼角膜的协议。

这样有回路的完整故事,多出现在活体器官或组织在亲人之间移植的范围之内。在这个范围之外,为什么多有捐献者的报道,却少有受捐者的“回声”呢?其实这之中有可以理解的原因。我国目前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对人体器官(心、肺、肝、肾、胰腺等)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实行严格保密。对于泄露者,依照《职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罚。至于武汉歌手姚贝娜角膜捐献与受捐之所以被公开报道,或许是因为眼角膜(还有细胞、骨髓)作为人体组织的捐献和受捐,不属于法规规定保密的范围。

那么,属于保密范围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其受捐方就不能表达对这份“最珍贵的馈赠”的情感吗?当然不是。有一个媒体栏目的创意是:他的身体不再只属于他一个人,而感恩的深情无法再向逝者告白。一个人的生死命运,因为另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捐出器官而扭转。经历过换脏手术的病患亲口讲述他们在病痛下的挣扎,也向捐出器官的恩人表达由衷的感激:因为有你,生命才有下一站。

《你的心脏,让我的生活向前》《谢谢你的肾,与我相伴余生》等,如此深情的告白,虽然受捐者永远不知道他的“恩人”是谁(行业保密要求),但他可以面对捐献者的灵魂表达感恩,他可以与满载人性光辉的外来器官对话,他可以让逝者的亲属间接感受到亲人生命延续的“回响”。作为重生之后的受捐人,这种方式是自己情感的一次完满。它可以让爱的花朵继续绽放,点亮生活;可以让爱的故事充盈人间,温情满满。

这个世界,表达爱的方式千千万,但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人体组织,是其中很特殊很慎重的一种方式。它需要舍得、需要勇敢、需要忘我、需要利他。虽然这种爱不需要等价回馈,却十分需要往外传递。捐献者的灵魂及亲属们的心灵需要抚慰,那是社会应有的姿态和责任,也是受捐者们本来具有的人性和情感。只是需要有类似平台,让他们发出自己感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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