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9-29 16:47:41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转自: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2〕8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

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统筹做好全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岳修虎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省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地、有关部门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落实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负责推进有关工作,指定1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原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甘媛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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