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房屋租赁起纠纷 倾情调解息诉争

2024-09-29 16:59:27 - 陕西法制网

淳化法院:房屋租赁起纠纷 倾情调解息诉争

2024年9月26日,淳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合同租赁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2019年6月,原告田某将两间、两层约170m²的房屋租赁给被告任某用于经营,任某一直按约定向田某支付租金至2024年5月31日。后田某准备对该房屋进行重新装修,遂从2024年3月开始,便多次告知任某,该房屋从2024年6月1日起不再续租,要求任某在2024年6月1日前将房屋腾还。但任某至今都拒绝返还房屋,田某无奈之下将任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在此涉案房屋中,曾存在过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田某配偶赵某与被告任某在未取得原告许可情况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且任某交付了购房款,后原告田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生效后,原告配偶未向被告返还购房款278000元,被告亦未在租赁合同到期后退还该房屋。

考虑到双方之间原本合作关系一直不错,一判了之既不利于纠纷的化解,甚至还有可能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思路来处理本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为原、被告释法明理,分析证据,通过有理有据地解释,以及耐心地劝解,打消了双方的顾虑,原告田某承诺返还被告购房款及利息共计303000元,被告任某也承诺于2024年10月8日之前向田某腾退房屋,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房屋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作者:景文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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