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三组关键词读懂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

2024-10-10 18:26:00 -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王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对外公布,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关键一环,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如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三组关键词读懂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

关键词1:配套政策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的两个配套措施将在一周内公开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会上表示,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刘烈宏表示,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国家数据局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另外,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

刘烈宏介绍,例如,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不仅可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也能让决策更加科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除了可以提升效率,还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特别是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数据资源更是至关重要。我们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要素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

如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三组关键词读懂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

关键词2:个人信息安全

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会不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带来侵害?对此,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说,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

张望表示,《意见》强调了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有序开发利用。特别是重申了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具体来说,《意见》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

在提高技术能力方面,随着数据技术发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也会伴生安全风险。《意见》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既保障数据安全,也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国家数据局将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张望说,总之,国家数据局将始终坚持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将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保障相关主体的各项权益,防范各类数据风险,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如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三组关键词读懂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

关键词3:授权运营

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多地已有实践

会上,有记者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门也纷纷就此开展实践探索。请问,目前是否形成了一些经验成果?另外,下一步有什么举措?

对此,张望表示,《意见》提出要“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这也是建立数据产权分置运行机制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机制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这些年来,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海南、贵州等地,以及人社、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都开展了积极探索。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地方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者专项政策,全国已经有数十个省(市)上线了运营平台或者运营专区。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实践,为做好《意见》的制定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意见》充分总结了这些好的做法,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以及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重点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

在资源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的就是提高数据质量,扩大资源供给。

在授权实施方面,要求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起规范的授权运营实施机制。主要是要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同时,鼓励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者部门做到管运适度分离,并且要求保障授权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运营监督方面,明确要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资源的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要求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强调了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积极鼓励地方和部门落实《意见》精神,在制度机制、规范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共同探索实践路径,共同营造开发利用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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