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民三庭副庭长陶钧:“拉近与当事人距离”贯穿工作始终
从业20年,陶钧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而他的司法之路,还在继续。
他所在的民三庭主要负责审理涉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身为一名高院法官,陶钧现在每天的工作除了审理案件外,还要进行调研督导,负责答复下级法院在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就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进行研究,并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建议。此外,他每年还要撰写大量调研报告和相关材料。
和刚入职时一样,陶钧虽然离开基层法院已13年,但他在案件审理中通常还会与当事人联系,也会通过谈话或开庭的形式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对他而言,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是他入职司法领域的第一课,也是他终身受用的一课。
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2003年7月,那是陶钧来到原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月,北京某小区物业起诉小区业主拒交供暖费,陶钧被派去参与庭前调解。
调解室里,桌子的一边坐着物业负责人,另一边坐着几名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双方表情严肃,眼睛直盯着对面的人,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气氛紧张,空中夹杂着火药味。
坐在中间的陶钧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当时22岁的他既紧张又担心。虽已提前对案件做了功课,但开口前他脑海里仍反复提醒自己,“第一句话很重要,高高在上一脸严肃地说原告被告,用专业的术语给他们灌输大道理,调解绝不可能成功。”
心里这么想着,陶钧默默地深吸一口气,他望向了老人一边,“张大爷,李大妈,消消气。最近身体怎么样?去年供暖季家里凉不凉,多少度啊?路上怎么过来的,堵不堵车啊?”老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问候转移了注意力,和陶钧聊起了家常。
几分钟后,气氛稍有缓和。陶钧慢慢将话题引到了案子上,老人们告诉陶钧,别人冬天在家里穿半袖短裤,自己却要裹着棉袄棉裤,凭什么自己家里这么冷还要交供暖费,而且被告到法院,让街坊邻居知道面子上也挂不住。
物业听后告诉陶钧,供暖期间每家每户温度不低于18℃,他们已经按照要求将供暖工作做到位,且年年都赔钱采煤供暖,钱收不上来没法和领导交代,几次和对方沟通未果,无奈出此下策。
找到了双方矛盾点,陶钧随后考虑到老人房子存在管道老化、堵塞等问题,让物业给老人们留下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叮嘱物业重点关注老人供暖问题。另一边也向老人释明,北京规定供暖温度不低于18℃,物业已经达到了这个要求,如果以后仍觉得家里温度不高,随时打电话让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最终老人与物业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陶钧松了一口气。参加工作前,他对法官的印象停留在“端坐在法台之上,沐浴在国徽之下,拿着法槌重重敲下,一切都散发着光辉”,但直到那时,他才理解原来法院工作是落实到生活中,要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
“说让人能听得懂,能接受的话,在双方当事人的争论里找到平衡点,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这次调解是我参加工作后上的第一堂课。”
“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这句话贯穿着陶钧工作的始终。
去年7月,陶钧接手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是一名在京务工的快递小哥,因不满物流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提起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法院支持了他的赔偿请求。
但小哥发现,二审判决前公司解散了,他拿到的可能是一纸空文,无法执行。他在再审中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支付义务,可在二审期间公司解散,股东的义务如何认定?
陶钧意识到,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三年疫情,很多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一些因资不抵债被迫解散,留下了合同争议和劳动纠纷。此外,很多企业都是在案件审理中解散的,可能会出现案结事不了的难题。
鉴于双方都不在北京,疫情期间开庭不便,陶钧决定,多在调解上下些功夫。这期间,他每天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两周后,硬骨头啃下来了,公司股东同意调解结案,个人赔偿快递小哥损失,并在调解当日就将案款打到了法院账户上,一场前后历经三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陶钧的协调下,快递小哥在江苏的家中很快就收到了公司股东的赔款。“调解工作花费的精力往往大于判决,但每次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心里特别痛快。”陶钧说。
挑战未知领域
最初来到崇文区人民法院时,陶钧是一名书记员,同时也是一名法官助理。在师傅的带领下,他接触到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案例。2003年底,他曾为了写好一份有关“代位求偿”的裁判文书一头扎进图书馆,在海量的资料中提取和案子有关的理论知识,不断搜索与此相关的可借鉴案例,甚至为此跑回学校,和老师们探讨思路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还不断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在摸索中寻找裁判文书的正确写法。
在一个个案子的实战中,他的理论功底愈发深厚,也逐渐适应了法官这一角色,入职两年后,陶钧便通过考试成为了一名正式法官,从事经济案件审判工作。由于工作突出,2010年,他被调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经济案件的审判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差距较大,陶钧花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学习,“相当于从头再来。”
他再次翻出了理论书籍、此前案例,每天不断阅读、思考。在外人看来,知识产权枯燥无聊,然而陶钧觉得,这个领域每天都在不断发展变化,每天都会有新的挑战在等着他,“由于知识传播的途径、人们的生活习惯以及工作方法都在发生变化,导致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路径与工具也在发生改变,侵权的形态千变万化。这里其实充满新奇,并不无聊。”
在理论逐渐夯实之后,加之在基层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陶钧处理案件也更加游刃有余。令他印象深刻的案件之一便是“MLGB”商标注册案,“MLGB”由上海某公司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等商品上。
2015年10月,姚某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诉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认为诉争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2016年1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被诉裁定认定:社会公众容易将“MLGB”认知为不文明用语,依照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该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裁定。一审法院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诉争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继续提起上诉。该案到了陶钧手中。
起初,陶钧也被该商标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含义困扰,“该公司称争议商标是指‘MyLife’sGettingBetter’。”但陶钧在综合考虑下,认为网络环境中已经存在特定群体对“MLGB”指代为具有不良影响含义的情况,诉争商标本身含义消极、格调不高,同时,考虑到网络上特定字母简写表达方式多为青少年群体,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弘扬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司法更加温情”
身为一名法官,阅读案件资料成了陶钧工作的重要一环。工作之外,他也会翻看大量书籍,从中获得思考。
他还记得,某天偶然翻到苏轼的人物传记,里面提到了苏轼被贬去杭州后认识了名叫“佛印”的高僧,二人参禅打坐时,就流传出一则彼此到底像何物的故事。
这个故事给陶钧带来了启发,他经常用“见心见性”来提醒自己,无论何时都要心存善念。“对待一些善恶不定的情况,到底要如何决断,善念的存在就非常必要。”这种思考让他对高院的工作有了更多的认知,“北京高院受理的案件可能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一个特定群体的价值观取向,代表了这个时代我们对社会正能量的诠释。”
截至今年,陶钧已经在司法领域工作了20年。他会习惯性地翻看大量最高人民法院的经典案例,并在空白处写下一些感想,带着这些想法和问题再去看书和材料,“多思考有助于我更好地作出价值方向的判断。”
从业20年,陶钧由一名书记员成长为高院的法官,他愈发觉得,国家的司法更加温情了,“无论是通过我们的普法行动还是具体案件的耐心调解,我们都试着通过更好的沟通方式让群众去理解法律,更加注重他们的感受,而不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几行文字。另外国家法律也逐步健全,立法越来越科学,也越来越符合国家发展需求,法院工作也更加注重与时俱进。”
今年3月,陶钧得知自己获得了“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在得知该消息后,他第一时间与家人分享这一喜悦。由于工作太忙,陶钧总会错过和家人团聚的重要时刻,“家人让我别惦记,爱人也在法院工作,我们能相互理解。”
面对荣誉,陶钧认为这既是一种信任,也更多是一份责任。“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好地发挥首都知产法官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贡献更多力量,它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新的人生起点。”陶钧说。
新京报记者慕宏举
编辑刘倩校对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