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社保卡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北京一参保人被罚2.5万余元

2022-12-01 17:38:23 - 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专栏曝光8起北京市违规案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例涉及个人虚假就医骗取医保基金、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医院违规开具药品和治疗项目等方面。

其中,一参保人利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多家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被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2615元,并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计25230元。

高某虚假就医转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被罚2.5万余元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于2022年8月1日对高某立案调查。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间,高某利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多家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2615元。医保局责令高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2615元,并对其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计25230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间,方某利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多家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4818元。经调查后,方某被依法责令退回所骗医保基金,并同样被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

刘某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被罚5000余元

2022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参保人刘某某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2722.47元,给予刘某某骗取金额二倍即5444.9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保人高某某也被发现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3470.47元,被给予骗取金额二倍即6940.9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经调查,被举报人任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120元。任某某在接受调查询问后,主动退回医保基金,给予任某某骗取金额1倍即1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个人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燕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具治疗项目但未治疗被罚6万余元

2022年6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北京燕都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医院存在开具皮内针治疗项目但未治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31470.81元。该医院被依法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1470.81元,同时处骗取金额二倍即62941.6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后发现,北京市顺义区第二医院某医师在无诊断依据的情况下,为代开药患者首诊“甲状腺功能减退”,并违规开具相关药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下发《行政检查意见书》,追回了全部违规费用。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经调查,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六里桥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882元。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接受调查后,主动退回医保基金,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被处以骗取金额1倍即88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京报记者叶红梅

编辑陈静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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