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提示:用餐场所不应使用卡式炉,谨防变身“饭桌炸弹”

2024-01-11 15:45:40 - 北京日报

气体卡式炉,因便捷轻巧受到不少餐饮单位、露营爱好者的欢迎,但若使用不当便会成为“饭桌炸弹”,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鲜见。因此在餐饮单位等人流密集用餐场所,执法部门严格查处在餐桌上违规使用气体卡式炉的行为。

城管部门提示:用餐场所不应使用卡式炉,谨防变身“饭桌炸弹”

1月9日下午,东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建国门南大街的一家餐饮单位,在不少餐桌上放置了气体卡式炉,检查中均处于未使用状态。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告诉执法人员,餐桌上的气体卡式炉主要用作自主海鲜蒸锅加热装置,前期因为使用电磁炉不方便才换做气体卡式炉的。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共有22个气体卡式炉,炉上放着气蒸锅。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依法向属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移送,责令该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在用餐场所再使用气体卡式炉。‘安全无小事’,我们后期将进行复查,若发现拒不整改将依法严厉处罚。”东城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分队副队长张超说。

据张超介绍,气体卡式炉又叫便携式丁烷气炉,由炉体和气罐组成,主要以灌装丁烷气为主要燃气,并用火进行直接加热的非固定式烹饪厨具。气体卡式炉在使用中有较为严格的锅具匹配要求,一旦锅具超过炉灶范围,覆盖到燃料瓶表面,由于火苗向外扩散和热传导效应,燃料瓶因此受热很容易引起爆炸,或其他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城管部门提示:用餐场所不应使用卡式炉,谨防变身“饭桌炸弹”

2016年8月10日,在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DB11/450—2016)中明确指出,餐饮服务单位不应在用餐场所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和气体卡式炉。

执法部门在此提示广大餐饮单位经营者,切勿在用餐场所违规使用气体卡式炉,谨防变身“餐桌炸弹”,切实履行安全经营职责。

(图/文刘满清审核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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