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改消保条例:直播间应标明跳转商品经营者 违者最高罚50万

2022-07-21 14:20:00 - 澎湃新闻

7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部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版消保条例对盲盒销售、网络直播等新型消费领域经营者的行为做了一系列规范。盲盒等随机销售经营行为应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违反规定最高可罚十万元。

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可罚五十万元。

规范盲盒销售、直播营销

7月2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制定,2014年进行修改。

此次对《条例》的修订,聚焦上海市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现实需求,对现行条例中的部分条文作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多项新型消费领域的经营者义务,以及政府职责、人大监督、消保委的职责与作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环境建设等内容。

“为了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对涉及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等普适性条款予以细化的同时,着重对新型消费业态等特殊领域的经营者义务作出特别规制。”阎锐说。

新版《条例》规范了盲盒等随机销售经营行为,明确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并且鼓励经营者通过建立保底机制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者如违反《条例》,未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对互联网经营者相关义务作出规范,包括经营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消费者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经营者对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的依法标明义务,以及对弹出等形式发送广告应当确保可以一键关闭等。

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对未成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义务,包括实施身份认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时间、时长、消费限制、内容等要求。

新版《条例》还对网络直播营销作了规范。根据《条例》,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数据等。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消费者因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直播营销平台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未提供有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数据等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新版《条例》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者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零售进口商品明示义务等。

新版《条例》还完善了金融服务经营者告知义务,要求对于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重大信息,使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进行标识、予以说明。

消保委:发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作用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发挥,进一步明确消保委的法律定位,充实消保委的职责,发挥消保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平台作用。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上海市消保委年均处理投诉20万件以上,通过对投诉情况的梳理和分析,发现消费维权领域呈现出一个重要的趋势,即分散的个案争议比重下降,涉及大企业的群体性问题和行业普遍性问题上升,而这类问题的解决难度大,容易成为消费维权的堵点和难点。

随着新版《条例》出台,陶爱莲说,上海消保委将充分运用《条例》中新赋予消保委的“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进行提醒、约谈”的监督方式。一是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具体做法或条款规则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但其不存在主观恶意时,消保委将通过提醒警示的方式,引起相关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重视,建议做出改进。二是当经营者和行业组织存在故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消费者强烈反响的,消保委将通过约谈的方式,批评、劝谕、督促其改正。

上海消保委还将发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维护消费公平正义。陶爱莲表示,当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消费者会因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或者专业知识不足等原因放弃通过诉讼索赔。这种情况既影响了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客观上也纵容了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消保委)的法定职责,本次《条例》的修订明确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消保委将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一是为消费者拿回应该获得的赔偿,二是警示、震慑不法经营者,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消费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朱学森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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