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副中心试点推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 总保险金额380万元

2022-12-02 13:45:50 - 北京日报

城市副中心试点推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 总保险金额380万元

日前,城市副中心创新探索引入责任保险保障机制,给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进一步保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首批已选取漷县镇翟各庄村、马驹桥镇辛屯村、永乐店镇新西庄村等10个不同特点的村庄开展试点工作,首个试点村在漷县镇翟各庄村落地。

城市副中心试点推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 总保险金额380万元

漷县镇翟各庄村紧邻北大人民医院通州院区,步行约10分钟,目前,村内有86户村民将自建房用于出租,提供给周边看病人群。其中,已投保81户,占全村出租房屋94%。

城市副中心试点推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 总保险金额380万元

给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是城市副中心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精神的有益探索,这也是《条例》首次将“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投保租赁住房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内容列入其中。为此,城市副中心出台了《通州区试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因为自建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保护事故受害者的权益。房屋受益人投保后可提供总保险金额达380万元,若房屋发生火灾、坍塌、电气泄露等事故,保险可承担租户的身故、残疾、医疗的赔偿责任最高300万元,并可向房东赔偿房屋主体及室内资产、装修等财产损失最高60万元,租户的财产损失最高2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发生意外后房屋产权人的经济压力和后顾之忧。

城市副中心试点推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上保险” 总保险金额380万元

作为承保人,各大保险公司发现隐患后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共享信息,将各项结果同步至各主管部门协助督导,并与各安全主管单位联动对房东每年开展防灾培训,并通过保险公司的自然灾害预警平台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村委会、业主、被保险人提供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短信预警提示,从源头大幅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为事故预防增加一道新的安全生产防线。

记者:韩银丽李岳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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