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排涝致自家鱼塘遭损,法院:善意助人损失应获补偿

2022-12-02 20:04:19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徐杨李阳)12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发布第五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来源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例显示,位于长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某生猪饲养场违法降低堤坝,后遇洪水致内涝,鱼塘承包人何某助其借道排涝,放弃了救助自家鱼塘。不料生猪粪便排入鱼塘后污染水质,导致何某鱼塘的鱼虾蟹大量死亡。何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生猪饲养场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生猪饲养场排放含有生猪粪便的污染物构成环境污染侵权,依法判决支持何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提示,与邻为善、助人为乐是中华传统美德,充分保护助人者的利益,让其伸出援手时无后顾之忧,是鼓励公众勇于助人的重要保障。在某生猪饲养场和自家鱼塘之间,何某选择了为前者提供帮助,其慷慨的救助行为应当予以褒扬。本案判决维护了助人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救灾恤患、矜贫济困。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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