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类保险调整预定利率上限:普通型保险为2.5% 分红险为2%

2024-08-02 21:16:19 - 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8月2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同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过去一年,保险行业已多次下调预定利率。

6月中旬,便有险企发布通知称,停售旗下预定利率为3%的增额终身寿险,新产品将于7月1日上线,预定利率为2.75%。

去年7月30日,一批预定利率为3.5%的产品下架,今年年初,监管拟再度下调多家险企的万能险结算利率,最近,多家险企公布的现金红利实现率也有所下降。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3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降至2.5%下方,从防控利差损风险的角度,险企进一步调降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助于降低增量产品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行业整体的负债成本,行业利差损风险有望边际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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