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2018年以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长16%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以下统称为“国际司”)1月12日在专栏文章披露,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稳步增长。2018年以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增长了16%,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增长了117%。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除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稳步增长外,关于“引进来”,同样据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介绍,截至目前,境外2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在华设有机构,全球最大的40家保险公司有近半数进入中国市场。2018年以来,推出34条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新举措,全面取消银行保险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减少外资准入数量型门槛,基本实现业务范围中外一致,不断拓宽金融领域合作。
在“走出去”方面,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已在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中资保险机构在1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74家分支机构,为“走出去”中资企业和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从七大方面持续做好对外开放工作。其中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透露,将研究制定对外开放新措施,在防控风险前提下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也将持续营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内外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机构在华营商便利度,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未来将)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金融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不断扩大金融领域‘朋友圈’”,同时“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积极发声,在多双边场合讲好‘中国故事’,提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国际影响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司如是表态。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显示,“三定”方案公示后,国际司当前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同时承担外资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并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编辑宋钰婷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