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出台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核查工作指引
中新网广州6月3日电(唐贵江张家瑛肖乃花)记者3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日前联合印发《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完成情况省级核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广东是率先制定出台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省核查指引的省份,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指引》规范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完成情况的省级核查工作原则、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合格标准、工作组织及核查结果应用,并细化了省级核查技术细则,为推动广东省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落地、提升红树林保护修复成效提供了有效保障。
广东是全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且红树林种类多、质量高、分布广,广东13个沿海地级市43个县(区)均有红树林分布,有效保护了广东沿海地区生态安全。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等要求,要求全面部署红树林保护修复的工作,提出要科学营造和修复红树林。多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系统部署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在推动专项行动计划的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落地见效下真功夫。
为进一步推动红树林保护修复,规范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省级核查工作。2021年7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探索制定全省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核查认定方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单位经过多轮专题研讨、技术研究、近一年工作实践以及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形成了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省级核查工作指引及相关技术文件。
该《指引》的出台为进一步推动红树林保护修复,规范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省级核查具有引领作用。指引明确了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任务以及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及标准、工作组织、成果应用管理。
该《指引》还明确指出,省级核查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规范有序、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需以保障红树林生态修复成效、完成专项行动计划任务、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整体性为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