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即将实名制网售 搅动千亿市场蛋糕
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9月1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网售也在历经二十余年的政策演变后有了定论。上述《办法》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等。新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占据药品销售市场绝对主流的处方药网售开闸,将怎样影响药品销售市场这块大蛋糕?
处方药网售实行实名制
9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
这也让持续多年的处方药网售是否放开有了结论。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反应。9月2日收盘时,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分别上涨1.36%、0.66%,同花顺医药电商板块,药易购、漱玉平民等多只个股上涨超2%。
在药品销售市场,处方药一直占据绝对大头。公开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在线零售处方药销售额年复合增长率为53%,其中,从2019年到2020年的增速更是达到了79%,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250亿元左右。
《办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不难看出,电子处方外流将成为常态。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IMS)的一项数据显示,2015年处方药市场三大渠道(医院、零售药店、第三终端)占比分别为77%、10%、13%。预计未来10年,零售药店的市场规模占药品终端市场的比例将不断增加,到2018年,处方药外流将为零售药店带来超过2500亿元的增量。另有数据显示,2018年处方药外流规模将至1600亿元,到2020年自院内向院外迁移的处方药总量有望近万亿元。
药品网售撬动的是更大的市场。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药品终端销售额为17747亿元,其中线上销售额368亿元,渗透率仅为2.1%。按照财通证券研报测算,预计2025年所有终端药品市场规模达到20761亿元,如果零售端的线上渗透率能够达到19%,则对应约千亿元的线上零售药品规模。
《办法》同时给出了“禁售”名单,即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多举措保障药品网售安全性
网售处方药放开,药价是否有望下降,一位业内人士此前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网售处方药如果放开,患者可根据医生处方自行查询并对比,包括药品厂家、价格等,信息更加透明,患者有选择的权利。此外,充分的竞争,让药品价格也有下降的空间。
价格之外,安全是更重要的考量。一位药物专家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用药安全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没有安全保障的药品网售,走不远。
从此次出台的新规来看,安全性也是重中之重。《办法》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是线下实体药品企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第三方平台同样承担安全责任,《办法》明确,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等。医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处方药网络销售历经了明确禁止、开放探索和有序放开三个阶段。监管要求的明确和细化,为行业发展和建设提供了路径,也便于推动良性发展。平台也将坚持先处方后药品,药品仅是在线诊疗的用药环节。
【梳理】
网售药品政策时间轴
1999年
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禁止网售。
2000年
《药品电子商务十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允许部分省市开展网上非处方药销售试点。
2001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网上药品信息服务,禁止药品交易。
2005年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允许网上交易销售非处方药。
2011年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规定,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来推动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
2013年
《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规定,仅零售连锁企业网上能销售非处方药,并使用符合GSP认证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
2014年
《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
2014年5月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卖处方药,还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将第三方交易资格审批权下放至省级药监部门;不需要线下有连锁药店。
2019年11月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将其列为禁止项。
2019年12月1日
新版《药品管理法》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
新京报记者张秀兰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