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十八条餐饮价格合规指引,鼓励“餐前消费确认”

2024-07-13 20:00:00 - 澎湃新闻

7月12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贵州省旅游市场餐饮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共十八条规定,包括鼓励餐饮业经营者实行“餐前消费确认”等。

该《指引》显示,旅游市场餐饮行业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明码标价应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价格变动或者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调整公示。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可能存在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风险。

对于线上平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该《指引》载明,应当在商品或服务详情页面、结算页面等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界面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网页空间有限的,也可以通过网页链接、弹出窗口、电子合同等方式进行价格说明,确保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说明标示清晰醒目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该《指引》第十四条还载明,鼓励餐饮业经营者实行“餐前消费确认”,在顾客点餐后,提供餐饮前,向消费者当面确认消费清单,待消费者同意后再下单。消费清单信息至少包括名称、单价、消费数量(或重量)和总金额。

对于容易引发争议的计价单位,该《指引》称,可通过实物或样品展示、图片或文字描述等方式,如对餐品、菜品以“份”“锅”“条”“只”作为计价单位时,对具体的量作细化说明。

该《指引》还提及,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经营场所以标价签、点菜单或其他点菜工具标示的价格应保持一致。套餐应标明该套餐的价格和所含的菜肴、小吃、酒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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