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4-08-13 09:22:00 - 人民论坛

【理响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改革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突出改革重点,把牢价值取向,讲求方式方法,为完成中心任务、实现战略目标增添动力”,这一重要论断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改革开放中持续推进、开辟广阔前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把牢人民价值取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战略要求,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的鲜明特质,彰显了人民是改革的强大动力、人民利益是改革的最终目的、人民是评判衡量改革成效的主体的价值取向。

人民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改革的参与者、发展成果的分享者,更是改革的动力源泉。这一论断不仅揭示了改革进程中的动力所在,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规律。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这要求我们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体现党心系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暖民心的价值立场与理想信念。说到底,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改革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一是人民主体地位的确认是改革动力的逻辑起点。人民成为改革的动力源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这种主体地位的确认,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改革作为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二是人民需求的多样性是改革动力的内在驱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等特点,不仅体现在物质文化生活上,也体现在政治、社会、生态等方面。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不断推进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另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促使党和政府调整现有制度和政策,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服务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三是人民利益的实现是改革动力的根本归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种利益导向的改革动力机制使改革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人民利益的实现同时也激发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改革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支持。四是人民力量的凝聚是改革动力的社会基础。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增强人民的改革意识和参与能力,充分激发其改革热情和创新精神,并为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人民利益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

历史和实践证明,人民的历史地位不是自封的,不是被指定的,更不是通过“理论演绎或逻辑推导得来的”,而是以他们的社会贡献与历史功绩来体现和证明的。人民,既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与主体力量,又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和根本目的。人民利益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意味着改革要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着眼点。这一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改革过程中,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还是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其他领域的改革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重要论述既提出了“为谁改?靠谁改?怎么改?”的问题,又回答了改革的初衷与目的,即改革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必须“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改革想要取得人民的支持,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消除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任务越繁重、越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确保改革决策符合人民根本利益;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改革不断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消除各种不平等现象,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制度体系,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竭力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将全国各族人民凝聚成助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人民是评判衡量改革成效的主体

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改革不仅是推动社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动力,更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途径。人民是评判和衡量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这一标准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其顺利推进。所以,无论改革什么、改革到哪一步,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做到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改革成效是否成功,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的感受最真实、最直接。所以,只有了解清楚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才能确保每项改革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人民需求。

“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的获得感”,这一重要论断不仅彰显了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满意度的提升、获得感的增强、参与度的提高等是评判标准的直接体现、动态反映、终极追求,还表明了改革是否成功,不仅要看客观上的成效如何,更要看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如何。因此,在评判改革成效时,我们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感受,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在制定改革政策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诉求;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加大力度;在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在评估改革成效时注重考察人民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真正把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生活是否得到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作者:姜东苑,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叶本乾,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强国使命任务的逻辑理路研究”(SC22ZDYC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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