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居委会能否代行业委会职责更换物业公司?

2024-04-04 20:27:38 - 新京报

近日,北京居民徐翔(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咨询,在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之下,居民委员会能否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更换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呢?

解答:

对于徐翔提出的问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有银律师表示,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同时,根据2020年5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针对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况,通过设置“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如果小区在未能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形下,又没有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那么该小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其主要程序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样操作进行。”王有银律师说。

新京报记者张建

编辑武新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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