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3-05-04 14:31:41 - 吉林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自3月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当前,专项整治已进入查纠整改阶段,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聚焦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一)公安部门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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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运输部门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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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截至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

(四)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提供的问题线索应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倡导实名举报,受理部门将对提供问题线索的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其他受理方式也可关注省内各地区专项整治通告,感谢社会公众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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