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近10亿国资“充值”社保 四问划转工作如何开展

2022-01-14 08:14:00 - 四川发布

原标题:四川近10亿国资“充值”社保四问划转工作如何开展

四川近10亿国资“充值”社保 四问划转工作如何开展

社保不够用?国资来“充值”。为增强我国社保基金可持续性,早在2017年11月,国务院就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为国资划转社保明确顶层设计。此后,划转工作从计划到行动,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前期,我省已按要求完成划转工作,共划转211户国有企业部分股权充实社保基金。近日,记者从财政厅获悉,2021年,相关国有企业开始按划转股权比例向社保基金进行分红,共“转账”9.9亿元进入收益专户。

为何要划转?如何划转?资金能否实现保值增值?划转会不会影响企业经营活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为何划转

既是国有资本使命所在,又是未雨绸缪的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国资划转社保”的创新方案应运而生。

2017年11月,国家首次提出划转工作,2019年7月全面推开。2019年2月出台的《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划转基本原则、划转内容、划转程序、实施步骤等内容,四川划转工作正式开启。

业内专家指出,“国资划转社保”是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的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将有助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并非因为社保资金出现缺口,而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准备,这既是国有资本的使命所在,又给予社保基金更为坚实的保障。

除了给未来筹措养老钱,国资划转社保工作对企业减负也有重要意义。在划转完成后,可相应减轻社保基金压力,从而为逐步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提供空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如何划转

211户企业进入划转名单,10%股权由财政厅代持

划转工作要落地,第一步要搞清楚哪些属于划转范围。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省《方案》出台后,该厅就对省级和市县划转对象进行全面摸排。按照政策规定,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共确定211户国有企业进入划转名单。

划转对象为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统称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按照不重复划转原则进行划转。中央和地方混合持股的企业,按照第一大股东产权归属关系进行划转。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国资划转社保的比例确定为10%。举例来说,某市属国企,该市国资委持股100%,划转后,90%的股权仍然为该市国资委持有,10%的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由财政厅代持。

在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告里,我们可以发现划转的痕迹。此前,国有控股的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川酒上市企业都曾发布相关公告。2020年11月,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兴泸集团(泸州老窖的控股股东)10%股权无偿划转给财政厅,由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

基金咋管

专户管理安全稳妥运作,银行存款是主投方向

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划转股权由财政厅代持,委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公司”)专户管理。

国家已明确,社保基金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换句话说,就是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资金运作必须采用安全稳妥的方式,目标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

据四川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社保基金收益投资范围按规定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原划转企业的增资。“2021年的收益都投向固定收益的银行存款产品。”上述负责人说,作为社保基金“看家护院”的管家,必须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作为划转股权收益投资的原则。

经营受不受影响

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划转股权后,财政厅将代持10%,股权发生变动,对划转企业经营决策会不会产生影响?

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划转的企业主要是省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是将相关国资监管机构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10%转至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

总的来说,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现阶段,我省纳入划转名录的国企大多数是单一股权人,也就是属于国有监管机构100%持股的企业。划转之后,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国有独资公司变为国有全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应设置股东会。“股东会相当于多了一双眼睛。”四川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股权划转后,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股东会制度,四川发展公司作为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股权受托管理主体,通过专业能力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财政厅依法履行相关股东权益,使企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更加有利于企业科学决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记者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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