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军:农产品追溯已具备全面系统整合的条件

2023-02-14 17:48:16 - 新京报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提出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吕建军及其团队多年研究农产品追溯领域,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科研,在国际上处于领先的位置,农产品追溯已经有了很好的产业和技术基础,到了全面系统规划和整合的阶段,眼下是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的大好时机。

吕建军:农产品追溯已具备全面系统整合的条件

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的大好时机

新京报:您认为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有哪些必要性?

吕建军: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针对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利用信息化与非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采集记录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制度,对列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

通过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可以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全产业链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这对于增强消费者的农产品消费意愿、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提高职能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农产品全产业链信息传递能力、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目前农产品追溯已经有了很好的产业和技术基础,已经到了全面系统规划和整合的阶段,眼下正是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的大好时机。实施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符合我国当前产业发展的需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城乡互动、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和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要,因此实施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很有必要。

新京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发展情况如何?

吕建军:2003年以来,我国各地区、部门相继制定了《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和《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等一系列指南和标准,在法律法规上也出台了诸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委,分别在本部门领域内开展农产品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

从追溯产品目录来看,国家和地方也出台了很多追溯管理意见,国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重要产品目录,各地可依据国家重要产品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纳入追溯的重要产品目录。对于我国的追溯体系,我国各地区、部门和企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科研也在国际上处于领先的位置。当然,目前的追溯还是比较分散,缺乏体系化,更进一步地,还需要加快建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能够快速追溯到问题产品的源头和去处。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避免走弯路

新京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为什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制度呢?

吕建军:实际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制度,是我们国家对未来提前进行布局、提前进行引导和提前进行体系化建设。未来大部分的产品,从生产到消费信息都会被记录和追踪。如果任由市场自由发展,企业主体、行业主体等都按照自身的思路发展,那可能会形成很多不同的体系、不同的标准,最后又可能形成许多难以对接的孤岛。那时再连接与整合这些孤岛,一定会走很多弯路,会造成社会的极大浪费。因而,需要提前进行布局、引导与体系化建设,来尽量避免这些浪费,少走一些弯路。

新京报:目前,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农产品追溯情况如何?

吕建军:在国际上,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出台了相关制度与管理办法。其中,欧盟将食用农产品追溯纳入强制性法律框架执行,实施供应链全程可追溯管理,不仅是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和保护环境的目标要求,也是保障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料在欧盟市场自由流动的需要,对于发现问题、追溯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作用是显著的。美国明确规定了种植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最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是从家畜开始的,后来扩展到蔬菜、水果等所有的食用农产品。国外很多国家与地区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农产品追溯工作经验。

优先关注重点品种实施追溯管理

新京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您认为要考虑到哪些方面?

吕建军:根据国内外经验,结合我们国家的国情,对于列入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食用农产品的选择,我认为总体上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从食用农产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质量安全危害事件发生概率及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先集中精力对重点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追溯,之后再随着追溯技术和追溯条件的不断成熟、成本不断下降,慢慢扩展追溯更多的产品。

基于这个总原则,可以设置5条标准,一是居民消费量较大,消费量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最多,出了问题后的危害也较大的农产品;二是多年来在安全检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风险较高,对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可以较大程度抑制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三是现实中追溯技术以及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应用比较广泛;四是国外已有实施追溯管理先例,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可使我国少走弯路,更好地建立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五是要实行“急用先行、分批实施、动态调整”的原则,推动社会优先关注的重点品种实施追溯管理。

新京报:既然要“急用先行,分批实施,动态调整”,那对于首批列入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农产品您有什么看法呢?

吕建军:对此,我们也有相关的研究,并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和走访,由此也列出了目前国内居民消费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的农产品品种候选目录,共有五大类,74个品种,覆盖了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水产品三大类产品。

2000多人次的调研,涉及到消费者、生产者、流通经营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可追溯农产品在消费者群体中已有较好的大众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广泛认同,各方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品种已有一定共识,并且对第一批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农产品提出了建议。

综合访谈、调研和专家讨论意见,在优先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的建议的同时,综合考虑消费者、流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建议,兼顾农产品的消费量、流通过程、追溯技术和国外的成熟经验,参照“急用先行、分批实施、动态调整”的原则,认为部分肉类、乳类和蔬果类农产品,应逐步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当中。

新京报记者 耿子叶

编辑唐峥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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