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需经常跨市县工作能获批吗?多地推动建立解决机制

2023-07-05 17:28:20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7月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以“依法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监督工作”为例作了说明。

202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社区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应当避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在开展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时发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面临“出海请假难、监管监督难、教育帮扶难”的问题。对此,最高检联合司法部部署全国11个沿海省份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当天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社区矫正对象岳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浙江省岱山县某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8月28日,岳某向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其因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向岱山县社区矫正机构申请经常性跨市县出海捕鱼作业,未能及时得到明确审批结果,申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岱山检察院受理申请后了解到,社区矫正机构认为岳某申请出海捕鱼作业的船舶为外省籍渔船,又系跨区域捕鱼作业,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脱管或重新犯罪等情况。而岳某左侧肢体无力且无任何陆上工作经历,难以在陆地上找到合适岗位,但其具有合格有效的船员证,可以胜任船上相关工作。犯罪后,岳某丧失了收入来源,日常生活基本靠亲友救济、社区帮扶。

此外,岳某从事出海作业的船舶年检年审合格,且装有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海洋与渔业部门可对船舶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岳某所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够认真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表现良好。

经公开听证,各方一致认为,对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出海作业的矫正对象,在能有效落实海上社区矫正监管措施的情况下,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其申请,将有助于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

2022年9月初,岱山县司法局依法一次性批准岳某六个月内可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岳某在外出捕鱼作业期间,自觉接受监管,未出现违规违纪等监管风险,捕鱼结束后顺利返港办理了销假手续。2022年12月,岱山检察院、司法局建立规范审批同类情况的长效机制,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侯亚辉介绍,最高检还主动对接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各类市场主体新需求,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5月到10月,最高检在京津冀、广东大湾区、海南自贸港、成渝双城经济圈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部署开展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监管问题。

编辑白爽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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