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肉类产品整治典型案例:海鲜店经营掺假牛羊肉卷被责令停业15天

2024-07-05 19:47:00 - 澎湃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宁夏市场监管”消息,扎实推进全区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发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打击肉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集中发布第一批肉类产品违法违规案例。

其中,中卫市小沈海鲜店因经营掺假牛羊肉卷被通报。通报指出,鸡肉、鸭肉混合部分羊油、牛油经加工条理为风味牛羊肉,再经过刨切冒充牛肉卷和羊肉卷,是一种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有明确条款规定。

“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今年4月启动,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专项行动将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案例一:宁夏新瑶独一爪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2024年4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新瑶独一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预制调理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情形。2024年6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吴忠市红寺堡区马俊文粮油经营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2024年3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马某某在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川村65号的吴忠市红寺堡区马俊文粮油经销部内经营的牛羊肉没有检疫标志,也无法提供随行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吴忠市市场监管局红寺堡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牛肉69.75公斤、羊肉29.6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698.5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愚中人火锅店假冒“盐池滩羊”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5月,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大武口区愚中人火锅店门头牌匾标有“愚人火锅盐池羊肉涮煮专门店”,在其店堂内墙面标示了“盐池滩羊”宣传等用语,执法人员在该店后厨冰柜中发现当事人所销售鲜切羊后腿和高钙羊肉分别从宁夏康之汐食品有限公司、大武口区建林牛羊肉店购进,鲜切羊后腿产地为:宁夏平罗县宝丰镇,高钙羊肉产地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以上羊肉类产品均不是来自宁夏盐池。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中卫市小沈海鲜店经营掺假牛羊肉卷等多项违法行为案

2024年3月,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卫市小沈海鲜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给盒装牛羊肉卷加贴标签。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涉案物品,抽样送检3种规格牛羊肉卷。经检验,其中2种牛羊肉卷检出鸭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存在经营掺假牛羊肉卷,经营禁止目录食品等多种违法行为。中卫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该店责令停产停业15日,没收违法所得12861元,罚款11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固原市西吉县单某某无证无照经营牛头、牛蹄及牛杂案

2024年4月18日,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单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情况下经营牛头、牛蹄、牛杂,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23日,西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单某某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营的牛头、牛蹄、牛杂19副,共计475kg,当事人仍不能提供该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及办理证照受理回执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