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食品安全、不正当竞争等,京津冀三地开展联合执法

2024-01-15 19:48:53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1月15日,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度三地执法协作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化妆品非法添加、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案件。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整合执法需求,创新升级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市场主体登记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案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当事人)伪造印章、变造法律文件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中,当事人在代理“昌黎旱黄瓜”“青龙绒山羊”“青龙绒山羊绒”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的过程中,与申请人合谋对昌黎、青龙两县的相关县志内容进行篡改,同时伪造河北省某高校图书馆公章、变造申请人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作为商标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构成伪造印章、变造法律文件和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调查过程中,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京津冀执法协作机制作用,成立专案组赴河北省保定市、秦皇岛市昌黎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案件会商,最终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案为北京市查处的首例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案,获评2022-2023年度北京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北邢台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该公司用尖庄、五粮醇等酒二次灌装至其循环回收的1618五粮液品鉴酒空瓶中,并通过网络销售平台从天津购进假冒1618五粮液瓶盖及相关配套组件,使用以上假冒1618五粮液瓶盖及相关配套组件重新封口,制造假冒1618五粮液品鉴酒369瓶次。依据相关规定,信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侵权1618五粮液品鉴酒及空瓶,并处罚款17.5万元。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信都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案件线索,依法对销售假冒1618五粮液瓶盖及相关配套组件的天津某企业进行了查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钢管497根、罚款33.16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从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处采购钢管后,将部分钢管运输至沧县某管材加工厂进行加工,将原每根长度为12米的钢管切割成6米,在钢管外层涂抹黑色防锈漆,并喷涂产品信息等,上述钢管共497根。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沧县某管材加工厂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至沧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此案涉及出口贸易,涉案单位及人员地域分布广泛,证据链条复杂,取证固证难度较大。案件查办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往返北京市、河北省沧州市沧县等地调查取证,高标准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案件在3个月内顺利办结。

编辑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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