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信息虚假,厂商被判赔偿

2023-03-15 22:42:03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左琳)3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大消费领域司法规范力度,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院选取了审理的十起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通过案件准确适用法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市场各方主体提供规范指引。其中一起案例有关食品安全。

2018年2月,于某在超市购买某农产品公司扁桃仁一盒,后经行政部门认定该公司经营上述食品属于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且无法提供涉案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于某将某农产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1000元。某农产品公司辩称产品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属于标签瑕疵,其公司依法履行了查验义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借助标签来了解食品名称、食品原料、保质期以及生产厂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是否购买食品和购买何种食品做出理性的选择。本案中涉案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商与实际生产厂家不一致,且该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比该食品实际保质期长,属于标注虚假保质期的行为;某农产品公司作为实际生产商无法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生产的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保质期标志错误影响食品安全并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故应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法院提示,消费者在选购食品产品时,要对食品标识和说明书进行仔细阅读,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添加成分、生产商名称、地址等信息是否存在问题。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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