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禁止租用民宅、中小学校校舍等办学

2022-08-25 19:27:06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吴苹苹)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不得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8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体育局印发《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从场地设施、从业人员、教学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在场地设施方面,上述规定要求,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并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

同时,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场地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临时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不得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此外,体育类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有场地标准的培训项目(含室外)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体育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寄宿场所。

针对从业人员,体育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聘用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人员、因发生兴奋剂违规曾受到过行业或行政处分人员,不得聘用曾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

体育类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要按照培训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体育类培训机构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志愿服务。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课外体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聘请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教学管理层面,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线上体育类培训,线上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其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且向主管部门提供具备相应权限的内容审查账号。线上体育类培训机构提供直播培训服务的,还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内容、防止信息扩散的技术能力。同时,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信息储存、护眼和家长监管功能。

编辑缪晨霞

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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