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银行卡并代为取现赚“提成”,5人涉嫌“帮信罪”被刑拘
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每天车接车送地帮人去银行取钱,一单“躺”赚几百、几千元,这样的“工作”你动心了吗?警惕!你很可能会因此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些年来,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重拳打击,但有一小部分人仍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获取蝇头小利,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协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7月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大兴警方一举抓获并刑拘涉嫌“帮信罪”嫌疑人5名。
神秘的商务车和“流水”的取钱人
今年6月初,大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几十万元的电诈被骗资金在两天内频繁进出多个账户,而这些账户分别属于51岁的杨某和31岁的吴某,二人素不相识,均无业。根据调查走访,民警发现每次两人出现的地方,都会出现同一辆蓝色商务车。
这辆“神秘”的车引起了民警的关注。进一步侦查后警方发现,该商务车频繁行驶在北京市各个郊区,大部分时候都会停靠在银行或者取款机周围。民警循线追击,最终在房山区某停车场的角落发现了这辆车。
通过蹲守,民警发现该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成员分工明确,司机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每天早上七八点出车,去不同地方接三到四人,然后一同前往郊区的银行网点。到网点后,车后座的人拿各自银行卡下车取款,取得的现金交由副驾驶男子,由该男子再去银行将现金存到指定账户。
为抽成“应聘”助洗黑钱,5人被刑拘
通过多日的调查走访,民警断定这是一个帮助电信诈骗分子洗黑钱的团伙。6月15日,民警一举将包括司机在内的5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从蓝色商务车内起获现金12万余元。
经审讯,司机杨某、联系人李某是一电信诈骗团伙的日常取款人,每日招募不同的取款人为诈骗团伙取现,同时被抓的其他三人就是“应聘”来的取款人。
在明知可能协助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的情况下,他们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提取电诈骗来的钱财,协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每笔“单子”,他们可获得取款金额的1%到3%作为“提成”。
目前,杨某等五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大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大兴警方提示,各类实名制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等,严禁外借、转卖。一旦这些支付工具涉及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帮信罪”,大家在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小便宜,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新京报记者张静姝
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