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11件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7件涉行政机关不履职

2024-05-16 17:58:32 - 新京报

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11件,其中7件系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涉及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云南、贵州7省份。

检察机关指出,相关行政机关在管辖区域出现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后,未依法履行职责。其中,浙江、云南两地的基层政府及政府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被诉至法院。

▶垃圾污染问题:

街道办事处称已责令整改,调查发现旧垃圾还在新垃圾又出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钱清村与南钱清村交界地块,位于浙东运河支流东小江堤岸。2022年8月20日,绍兴某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租赁该地块后,在未经审批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在租赁地块上倾倒固体废物混合物并开展分拣活动。固体废物堆积面积达7亩,总容量约3万立方米。

受市场需求影响,分拣业务中断,堆放的固体废物形成巨大垃圾山,既破坏运河支流生态环境,又影响村居风貌,周边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经委托第三方环境鉴定机构取样检测,涉案堆场的废水和土壤样品中含汞、锌等重金属和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有毒有害物质甲醛。环境鉴定机构评估认为,涉案污染物长期堆放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相关规定,本案中,钱清街道办事处对涉案地块环境整治负有行政监管职责。2023年1月17日,柯桥区检察院向钱清街道办事处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处置涉案地块非法堆放固体废物问题。2023年3月14日,钱清街道办事处书面回复称,已向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的相关责任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制定计划在限定时间内清运现场的固体废物,相关责任人已按照街道的要求按计划开展固体废物清运工作,计划于2023年4月底完成清理。

2023年5月底,柯桥区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涉案地块仍有近2万立方米的存量固体废物尚未清理,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仍有新增固体废物被陆续堆放于此。钱清街道办事处未及时采取有效行政措施督促违法行为人清运固体废物,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柯桥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条件。

2023年6月25日,柯桥区检察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钱清街道办事处对涉案场地被违法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混合物的情形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提起诉讼后,钱清街道办事处督促违法主体加快清运进度,主动联系柯桥区检察院。柯桥区检察院与钱清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场地出租方等达成意见,由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相关责任人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合力加快推进涉案场地修复工作。修复完成后,经第三方环境鉴定机构检测评估,该地块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要求。柯桥区检察院结合检测评估报告,并经多次实地现场勘查,认为受损公益已得到修复。

经过听证,2023年11月7日,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采矿破坏问题:

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履职,法院判决后才督促解决

罗申河经龙川江汇入金沙江,系金沙江二级支流。云南禄丰某采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采石公司”)开采地点位于罗申河边,距离村民住宅仅200米,在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未缴纳土地复垦费用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21年9月10日许可证到期后,禄丰采石公司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未办理闭坑手续,致使罗申河生态环境处于受破坏风险状态,且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禄丰采石公司存在夜间作业、开采面无除尘设施等问题,遂将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2021年7月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将线索交由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禄丰市检察院查明,禄丰采石公司采矿许可到期后,未依法关闭矿山,未采取任何措施治理恢复。截至2022年1月,采矿现场仍存在因开采形成高差约达30米的高陡边坡,30余亩土地未复垦。

2022年1月19日,禄丰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据相关规定,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应当严格督促禄丰采石公司履行义务,但其未能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22年2月9日,禄丰市检察院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

禄丰市检察院于2022年5月28日、7月10日、8月23日多次现场查勘,禄丰采石公司尚未开始恢复治理工作。经审查认为,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未能采取措施治理问题矿山,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2年8月30日,禄丰市检察院依法向禄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市自然资源局督促禄丰采石公司依法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22年10月19日,法院判决支持禄丰市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督促禄丰采石公司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告禄丰市人民政府。禄丰市人民政府统筹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水务等部门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帮助禄丰采石公司解决修复资金困难问题。

2023年12月,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矿山恢复治理合格。2024年2月,禄丰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涉案矿山补植复绿情况良好,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安全隐患问题得以解决。

新京报记者行海洋

编辑张牵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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