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湾消保委提醒:贴着“洋标签”的不一定是进口水果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如今,市面上不乏贴着“洋标签”的“进口水果”,其价格比同类水果高出好几倍,这些所谓的“进口”水果,真的货真价实吗?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消保委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各经营主体开展了关于进口水果产品的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一起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水果案件。
据悉,龙湾区消保委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水果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展示着进口菠萝、香蕉、猕猴桃和樱桃各一箱,但经营者无法提供合法的进口来源证明。执法人员表示,商家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水果的违规行为。
龙湾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正规超市、商场、水果专营店等进行购买,不从路边摊贩手里购买,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口水果实施等同于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24小时报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消费者如发现进口水果经营者有违反以上要求规定的,请拨打12315举报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消费者选购进口水果时,要做好疫情防护措施,要求经营者出示进口水果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溯源二维码(以下简称三证一码),并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无“三证一码”或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拒绝采购。
购买进口水果后,要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完后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手前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合适的清洗方式洗净后食用。
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