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银行卡就能赚钱?男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一年
正义网上饶5月7日电(通讯员胡珊)“想着只是提供下银行卡,不仅能帮到兄弟的忙,还能赚些零花钱,也就没有想那么多。”本以为是哥们义气,没想到却身陷囹圄,犯罪嫌疑人陈佳(化名)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陈佳十几岁辍学在外打拼,结识了一帮朋友,其中与老艾(化名)玩得最好,两人称兄道弟,互吐心声。
2021年7月,老艾向陈佳透露,自称认识一个在境外开赌场的大老板,需要大量的银行卡进行转账,让陈佳帮忙办理银行卡,每张银行卡给2000元。
2021年7月17日,陈佳在老艾的陪同下到鄱阳县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和U盾。之后,与老艾一起出发乘车来到诏安县,与上线“老千”接头,将手机、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密码提供给“老千”。
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老千”带着陈佳、“老千”去往丛林,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联系,将陈佳的银行账户号码发送给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在收到电信诈骗被害人的转账后,再使用陈佳的手机、微信、支付宝操作转账,陈佳在一旁配合刷脸支付帮助,其银行账户共接收被害人转账42万余元。
2021年10月1日,鄱阳县公安局民警敲响了陈佳的房门,依法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此时的陈佳才恍然大悟,老艾不久前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其与陈佳共同实施犯罪的事实,陈佳所谓的“兄弟义气”,终究酿成苦果。2021年3月28日,公安机关以陈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鄱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陈佳明知他人过账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刷脸支付帮助其接收、转移赃款,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佳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其具有坦白、退赃、从犯等从轻情节,鄱阳县检察院以陈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4月22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佳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