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顺说医保丨第一期 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2023-02-27 12:54:27 - 北京日报

顺顺说医保丨第一期 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随着北京市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政策出台,一年多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了相关政策带来的便利,但也有很多人对于医保关系跨省转移仍存在疑惑。本期内容将针对本市参保人员外地工作、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工作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移进行解读。

在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一步

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只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

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在外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来京工作,并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一步

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或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本市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也可以办理)。

第二步

本市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三步

本市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医保基金后,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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