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聘115名技术调查官,这到底是什么“官”?

2023-02-27 18:10:44 - 新京报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了一场聘任仪式,为115名来自机械、化学、医药、材料、通信、电学等各个技术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技术调查官颁发聘书。接下来的三年任期里,他们将在直接关系国家创新成果质量和高精尖前沿技术的案件中,辅助法官破解技术难题,为高质量护航创新发展注入“外脑”力量。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法律问题常常伴随着技术问题,对于法官来说,如何快速准确地认定技术事实,是不小的挑战。为解决这一难题,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制度。

“通俗来讲,我们就是法官的‘技术翻译’和‘技术参谋’。”本次获得续聘的技术调查官张辉解释,它虽然带个“官”字,但并非行政岗位。作为技术调查官,要始终保持中立,查明技术事实,但并不直接裁定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聘115名技术调查官,这到底是什么“官”?

该院技术调查室副主任周丽婷表示,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技术调查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合议庭快速、准确理解计算机软件、处理器芯片、明星药品等前沿复杂领域的技术事实,为案件的妥善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拓宽选任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整体力量

新京报记者从聘任仪式上了解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选任技术调查官,是在2015年10月。彼时,该院成立不到一年。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成立之初就担负着保障创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

2014年11月成立以来,该院已受理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的技术类案件2.3万件,审结2万件。案件涉及通信、医药、生物、化学、材料、计算机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行业和产业的发展。

为了协助法官查明技术类案件中的技术事实,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技术支持,技术调查官制度便伴随着知识产权法院而生。

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制度,2019年5月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则将有关规则上升为司法解释。

2015年10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了技术调查室,选任首批37名技术调查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聘115名技术调查官,这到底是什么“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115名来自机械、化学、医药、材料、通信、电学等各个技术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技术调查官颁发聘书。 图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近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十分注重制度规则的搭建与探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指引,该院制定了《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对技术调查官的选任条件、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参与诉讼活动的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该院还制定《技术类案件咨询费用管理办法》,对咨询费用标准、审核及支付作出规定,保障技术调查官制度长效运行。周丽婷介绍,除了上述努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在积极尝试拓展技术调查官的来源渠道,以适应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需要。

7年多来,该院先后选任三批次技术调查官共计183人,总计参与3281件技术类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本次选任在承继前三批次技术调查官选任途径的基础上,依托科技工作者资源丰富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统筹其管理的学会,向法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

张辉来自医药生物领域,此次和他一同被选聘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兼职技术调查官的“技术翻译”共115人,整体数量相较前三批次有了明显增加,整体力量进一步增强。

他们平均年龄41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博士占比40%,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工作平均年限15年。来自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的技术调查官数量明显增加,整体形成专利审查行政机关和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及企业“三五二”来源比例结构,以充分发挥不同岗位人员的经验和实践优势。

“一份值得骄傲的工作”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法官在接手相关技术类案件后,通过内网向法院的技术调查室提出申请,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技术调查官可以在外网登录个人系统完成接受指派、交办事项等内容。这些都是在该院开发的“技术调查官工作系统APP”及电脑客户端系统完成的,它们建立了法官、技术调查室、技术调查官之间“申请-指派-接受指派”线上全流程工作模式。

然而,技术调查官在接受指派前,要先进行利益冲突排查,以避免与当事人及案件存在利害关系。

根据实践需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技术调查官回避实施细则》,细化技术调查官回避的情形、事由、处置方式、后果,保障技术调查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针对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会定期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培训,要求技术调查官签署廉政承诺书。

“在利益冲突排查后,技术调查官还需要确认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是否与自己的专业对口,也要确定自己的时间是否可以配合法官工作。”张辉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完成上述步骤后,就可以承接案件,技术调查室指派后,技术调查官可以登录系统,查看案件有关材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聘115名技术调查官,这到底是什么“官”?

作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技术调查官,张辉参与过50多件技术类案件的技术调查工作。于他而言,这项工作是厚重的、值得骄傲的,这也意味着它并不轻松。

开庭前,张辉要通读案件相关背景材料,有时遇到复杂疑难案件,电子证据就有几百兆,光是专利说明书就有两三百页,证据、材料叠起来高达半米。他不仅要在本职工作之余梳理材料,甚至还要占用工作时间,这样才能透彻理解涉案的专利技术,整理出相关技术方案和技术争议焦点。

“对我来说,要在短时间内将技术问题理解透彻,是非常大的挑战。”张辉说。

开庭时,技术调查官会坐在法官助理左侧,就技术争议方面向各方当事人提问,帮助法官快速了解技术事实,以便法官作出最后判决。

张辉提到,在案件中,技术调查官需保持中立态度,将一些当事人有意混淆、过度解读、张冠李戴的技术内容进行纠正。

在他的主领域,即生物医药类案件中,多数案件涉及对技术效果的判断。有的当事人,为强调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特意创造了不属于本领域常用的、也未经同行评议的技术概念,这时,技术调查官就应当在查明确认的基础上,予以纠正。

在张辉参与的案件中,还有部分当事人为了说明涉案发明具有技术创新的假象,将技术的贡献张冠李戴。

那是一起涉及常用药阿莫西林的案子,发明人主张他的阿莫西林是一种特殊的粉末,不是颗粒,也不是粒状物,还具有特别的密度、粒径,因为它是通过一次性加工制备得到的,节省了工艺步骤。张辉仔细调查了整个工艺的每个技术特征和细节,发现这个粉末是使用了某个已知的常用制药设备。

“当事人明知使用这个设备制药是没有创新性的,不仅在发明的撰写上有意曲解,而且试图将技术引导到与之无关的其他工艺特征上。”张辉说,对于这一技术事实的精确识别,使得案件中部分有争议的问题最终得以准确认定。

进步不止

从起初懵懂的调查与发问、进行简单的技术意见撰写,到逐渐抓清技术争议的焦点、摸清法官技术理解的难点、突破技术表达的晦涩点,张辉深切体会到自己各方面的进步。

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更好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也进行了不少有效探索。

将技术调查官资源与法官的办案需求进行快速、精准地对接,是技术调查官指派工作的核心要义。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技术领域做了三级分类,由经验丰富的技术调查官兼负技术领域识别工作,准确甄别案件所涉具体技术领域,并在此基础上指派最适配的技术调查官。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涉及交叉学科的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置“双技术调查官”,指派两名技术调查官共同参与,结合来自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技术调查官生产、科研经验丰富,而专利审查部门的技术调查官熟悉专利法律和专利审查的优势,共同服务案件审理需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聘115名技术调查官,这到底是什么“官”?

针对北京市各基层法院普遍反映涉专业技术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相关案件审理效率低等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并构建了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

近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各基层法院43件技术类案件的审理。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技术合同纠纷案,被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全部进入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调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先后参与京外法院4件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

“我们是一群围绕在法官身边的技术翻译、技术参谋、技术调查官,将查明的技术事实快速、准确地传递给法官。”从事技术调查工作多年,张辉深有感触:“我们将在促进国家创新发展、创新保护的路上,共同打造我们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技术工匠精神。”

新京报记者左琳

编辑彭冲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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