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辆被堵司机用灭火器砸对方车,法院:承担80%赔偿责任

2024-02-08 19:46:55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通讯员王昊程)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车辆被堵后司机怒而砸车的案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某带儿子外出就餐,将车停放在路边停车位中。返程时,李某发现自己的车被其他车堵住。恰巧该车的挪车电话被口罩遮挡。李某一怒之下举起路边的灭火器连续砸向该车,一时间车窗被毁,干粉四处喷洒,现场一片狼藉。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及时赶到,制止了李某的行为。经鉴定,车辆受损部分价值为7000余元。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此后,受损车辆车主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修理费2.6万元、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费3000元等损失。孙某向法庭提交了车辆维修刷卡凭条及显示实际支出维修费2.6万元的发票。

李某仅同意承担依据责任比例应当由其承担的部分责任,维修费中部分费用并非自己造成,不同意赔偿,不同意承担交通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孙某的财产权,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孙某将其车辆停放在非正规车位,影响了他人正常出行,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减轻李某的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李某对孙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关于孙某财产损失的数额,对于孙某能举证证明系李某侵权行为产生的维修费,法院予以采信,对于其他部分的维修费,法院不予采信;关于车辆维修期间孙某出行所需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属于孙某的损失,李某应当赔偿,法院综合车辆维修时间、一般标准予以酌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孙某损失1.5万元。案件现已生效。

编辑彭冲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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